國動課堂┃第11期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》
發(fā)布時間:2024-12-02 09:40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》是為了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,發(fā)揚愛國主義精神,促進國防建設(shè)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(shè),根據(jù)國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01年4月28日通過,予以公布施行。
2018年4月27日,根據(jù)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號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(guān)于修改等六部法律的決定》修正,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》作出修改將第八條第一款中的“民政”修改為“退役軍人事務(wù)”。
全文鏈接:
http://www.gov.cn/banshi/2005-05/26/content_97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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